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广东昌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

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

作者:广东昌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20 08:41:18

在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各式各样的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都有着广泛的影响,而众所周知,著名的商标能够带来极大的商业利益以及市场份额,商标也是有着自身权益的,那么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接下来将由广州商标注册来介绍。

1、商标许可的条件: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变更,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办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2、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途径,只有注册商标才存在被许可使用的法律必要。而未注册商标没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商标法律保护,不需建立商标的使用许可关系,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担法律意义的商标侵权责任。

3、商标许可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才可以作为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他人不能假借注册人名义或者受注册人委托,充当商标法律意义上的许可人。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专用权范围仅以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范围,其标的不受法律保护,已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5、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2)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3)许可使用的期限;(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6)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法中的通用名称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的名称。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特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这三种情况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 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区域内为生产经营者或者消费看普遍用于称呼某一商品的名称,如“棉花”糖、“椰子”汁、“葡萄”酒等。商品的通用图形,是指某一种类商品的一般图形,如以椰子图形作为椰子汁的商标,以棉花图形作为棉花糖的商标。商品的型号,是指商品的性能、规格、大小等。 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是在某一区域内为生产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普遍用于称呼某一商品的文字、图形、型号。商品的名称、图形、型号一般可以由生产该商品的企业用于商品或商品的包装上,以便于消费者辨认。因此,它不能由某一个企业作为商标注册而专用,否则会影响本行业其他企业的正常业务。

另外,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图形作为该商品的商标,也起不到区别各生产经营者的作用。因此,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生产经营者的作用。因此,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如果标志中除了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外,还有其他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商标构成要素,则可以注册为商标。也就是说,虽然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不能单独作为商标,但是可以包含在商标中作为商标的一部分。 

商品的通用名称并不是绝对的。某一特定商品的商标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演变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例如,因为某一特定商品非常有名,其商标可能成为同种商品的代名词,致使该商标变成商品的通用名称;又如某一产品系新产品或专利产品,在仅有该种产品的情况下,人们往往把该商品的商标作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商标法中的通用名称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的名称。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特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没有经过商标权人许可,侵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侵权的构成条件有什么?只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即构成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销售了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会给商标注册人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带来荣誉损害。无论经济损失还是荣誉损害都属于损害事实;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行为人对实施的假冒商标行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商标侵权的构成条件以上四点就是商标侵权的构成条件。如果遇到了商标侵权的情况,欢迎来寻求我司的帮助。

随着国家对公司注册登记的不断改革完善,注册公司变得很简单。不少人士选择走向创业的道路,开办自己的公司,自己做老板。但你知道吗,注册公司还有许多要注意的细节噢,比如公司注册地址的选择。注册公司的第一步,就得先确定一个好地址。很多初创企业的人士都会忽略掉地址选择的重要性。大家想想,如果将公司地址选择在一个交通不便利、经济落后的地区,试问公司的发展是否也会受到一定的阻碍呢?下面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公司注册地址的学问。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公司事务的所在地为住所。注册公司时,一般大型企业会选择商务写字楼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办公场所档次高让外界对公司产生更强的专业感和信任感。但并非所有公司都像大型企业般拥有充足的资金,许多创业公司前期资金比较紧张,租用高额的写字楼会给创业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因此,政府近年来推出新政策,允许公司进行地址挂靠,即将公司地址挂靠在商务秘书公司。实现无地址注册公司,不存在法律风险,这对中小型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福利。

市场上的注册地址类型:

1、商务中心商务中心是物业公司购买或长期租用一层或几层的写字楼,在工商、税务等机关的批准下,将其分割成小型办公场所,单独租赁的商务办公室。一般费用较高,比较适用于规模大,资金充裕的企业。

2、招待所、宾馆或是一些公寓性质的注册地址这些类型的地址,唯一的优点是价格便宜。但是这种类型的地址对于安装税控、工商部门上门核查无任何保障,一但出现问题,公司将面临的是限期迁址或罚款,后果较为严重。

3、集中办公区集中办公区顾名思义是大家集中起来在一个地方进行办公。不同公司之间合租一个办公室,互相不影响彼此的业务开展。共同享用办公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大大降低前期租用办公室的费用。集中办公区适用于业务刚起步,资金相对比较紧张的中小型公司。同时由于公司注册地址的稳定性,越来越多的成长性企业也选择集中办公区来作为公司注册地址。

4、秘书地址挂靠注册公司实行地址挂靠,即创业者注册公司时可将公司地址挂靠在商务秘书公司,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大大减轻了创业者开办公司前期由于资金紧张不足以租用办公场所的难题,尤其给中小型企业带来很大的便利。


 

版权所有:广东昌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