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受到侵权时专利维权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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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受到侵权时专利维权途径有哪些?

作者:广东昌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8 08:13:16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负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的义务。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外,以后的年费均应当在前一年度届满前一个月内预缴。这里的年度是指专利年度,与自然年度没有必然的联系。专利年度自申请日开始计算,并且不受优先权日与授权日的影响。如果专利权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的期限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应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

专利年费滞纳金怎样计算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补缴年费,不用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在当前这一年代里,愈来愈多的人开始公司注册,可是注册公司完以后需注意什么呢?下面财税君就来跟大家讲讲注册公司后要特别注意的五件事。更多通州公司注册资讯,尽在注册公司平台。如有疑问,欢迎登陆注册公司平台官网查阅,或免费在线咨询。相信在注册公司平台会有您满意的答案!

1、申办银行基本户

注册公司结束后,必须申请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生产经营的日常资金收付款包括工资、奖励金和现金的支取都能通过这一账户来申请办理。每一企业只可以开1个基本户。

开基本户时,最好是选一间离企业近一点儿的银行,由于之后也许常常需要去银行办事。另一个,申请办理前提议提早与银行预约,最好是能认识1个可靠的对公业务客户经理,提升工作效率。

2、做账报税

完成注册公司后,先要申办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位财务会计的信息(包含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公司创立后一月起,必须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局申报纳税。公司准备好材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公司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公司的税务专管员。公司今后将依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3、交社保

注册公司成功后,必须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设立企业社保账户,申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以后,社保的有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减。

4、申请税控及发票

要是公司要开发票,必须申请办理税控器,参与税控应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公司就能够自主开票了。

5、工商年报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各种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内容包含企业基本状况介绍、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化及公司股东状况等。

注意: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公司,工商局会将其写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金。超出3年未年报的公司,将会列入严重违法公司“黑名单”。列入异常名录后,公司将没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广大群众可随时随地查询到该企业的异常现象。同时对法定代表人、高管开展行政限制。

答:在工作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不少企业对是否注册第35类商标感到疑惑,企业主自己是商品生产厂家,认为既然已经为产品注册了商标,理所当然可以进行销售,为什么还要多花钱注册第35类销售方面的服务商标。由于广告公司、职业介绍所、药店等主营业务是通过第35类商标保护的,这里主要对其他行业企业注册第35类商标的必要性进行解析。

有这样一个例子:甲公司是生产制造A品牌糖果的厂家,仅注册了第30类的商标,享有在第30类指定商品上的专用权,A品牌糖果一直通过商场、超市等销售终端销售,随着企业做大,甲公司决定开直营连锁专卖店,而此时却发现市场上已经存在多家A品牌糖果店,经查为乙公司在甲公司注册第30类商标同一时间在第35类上注册了服务商标所开设,专用权为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替他人推销等,乙公司虽经营多家A品牌名称的糖果连锁店,但店内并未销售任何甲公司生产的糖果。

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开A品牌直营连锁店么?笔者认为是不可以的,乙公司可以用第35类商标权禁止甲公司开设A品牌直营连锁店。当然了,甲公司可以承诺永远不开专卖店,也可以说目前法院对于第35类的保护判决案例稀少,就要开店。那么问题来了,乙有商标,你又不能禁止乙开糖果店,乙一直这样销售,如果哪天乙的糖果店出售的糖果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么媒体会怎么报道呢?其负面影响有多大?以此类推,其他产品厂家需不需要注册第35类商标,尤其是针对3503群组,不注册的风险就更大了。

对3503群组的商品:替他人推销,是否能保护商场超市专卖店利益,历来都存在很大争议,从商标局2004年8月13日给四川省工商局的《关于国际分类第35类是否包括商场、超市服务问题的批复》(商标申字[2004]第171号)到商标局2007年1月1日起对第八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重新修订,对原有的类别与项目都作出了相对应的增加与删减,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九版,到现在第十版的注释,我们都未见到明确说明该类用于保护商场超市专卖店。

目前全世界已有60几个国家将商场、超市标识纳入了分类表第35类规制范畴,并且已成全球趋势,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会加入这一行列,对第35类商标的保护会更加明确,既然现在没有明确说明,又没有更好的保护商场超市专卖店的商品或服务,那就不需注册了么?

事实上,现在35类的商品注册申请量大得很,大多数都是为了安全起见,先占住35类。在花费较少成本的情况下,先占市场是一个最好的选择。试想如果这个类别的商标被别人抢先注册了,那你的损失又是多少呢?后继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又会耗费多少精力呢?如果他人同时或早于你注册35类商标,你又有多大把握使他的商标失效呢?因此笔者认为第35类商标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是很有必要注册的。

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后进行的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是否提交了专利申请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因此,也有人将初步审查称之为“形式审查”,但这种说法并不是十分准确,因为,在初步审查中,虽然主要是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和简要说明等专利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跟法定的格式一致,但是除此之外,还会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例如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是否明显不符合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规定、申请人是否有权在我国申请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等内容。

经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不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会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指明公布所依据的申请文本,之后进人公布程序;对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员会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会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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