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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商标专用权

作者:广东昌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6 08:59:19

想要在注册一家电子商务类公司但是不需要租赁场地办公,或者不想花费成本租赁写字楼、办公楼等,那么没有注册地址的情况下能否注册公司呢?其实是可以的,在注册公司不一定需要实际的办公场所,还可以采用地址挂靠等无地址注册公司的方式。

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无地址注册公司模式。无地址注册公司主要是以托管的形式把地址托管到商务秘书公司,不需要自己租赁办公场所。这种托管的形式主要是实用于经营电子商务等不需要办公场所的企业类型。例如的前海自贸区就有很多挂靠地址的公司。

无地址注册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要注意挂靠的地址要能接收工商局的信函,防止因为无人签收而导致企业的地址异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常情况下,无地址注册不存在风险,除非出现这种情况:注册地址没有人签收工商局的信函情况下,企业将进入经营异常名单。

无地址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1、工商核名:提供5个以上司名称,以便提高核名通过率2、申请执照:准备注册材料,如注册资金、法人信息、注册地址即托管地址等办理营业执照3、刻章开户:持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到公安局备案刻章点进行用章备案刻制;到银行开设公司基本户4、税种核定:携带相应材料到税局办理税种核定,以便后期公司记账报税。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是损害权利人的权益,包括广州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专用权是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是损害权利人的权益,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关于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商标法》中的规定《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①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同一种商品和类似商品是广州商标注册、使用、保护中的重要概念,也是人们不太清楚和容易搞混的概念。实践中,对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除从商标的读音,含义及整体结构判断两商标是否相同、近似外,还必须看两商标是否使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因此,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

(1)同一种商品是指名称、用途、功能、原料或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的商品。一般来说,名称相同或者名称虽然不同,但所指的商品相同的自然是同一种商品。如足球与足球名称相同属于同一种商品;防水足球与足球、自行车与脚踏车名称虽不同,但所指商品相同,故也属同一种商品。另外,商品的原料、外观不同、但从销售用途、生产工艺等情况看,两者本质上具有同一性的,也属同一种商品,如彩色电视机与黑白电视机。因此,使用、保护中同一种商品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相同商品的概念不同。如人们通常的观念中,三极管和二极管以及纯平显示器和液晶显示器不是相同商品,但在商标法律关系中,两者属于同一种商品。

(2)类似商品是指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大致相像特征和一定共性、或相关公众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形成混淆的商品。如裤子、衣服、浴衣、大衣、皮衣、茄克、二极管与三极管等,他的名称不同,但在用途、功能、销售渠道及所用原料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质和联系,属于类似商品。如果这些商品上使用相同和近似的商标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虽然国家商标局编印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工具书,但他也是日常区分类似商品和服务的参考。

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每一个大类下的类似群组内的商品互为类似商品,如第3大类中的第一类似群组内的26个商品均为类似商品。各类似群组间的商品原则上不类似,如有类似则在各类似群组后另外标明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因其不同的用途、不同的功能而不一定类似,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3大类中的肥皂与牙膏、第5大类中的人用药品与农药,第9大类中的电视机与电池等,他们都在同一个大类别中但却不是类似商品。

而不同类别的商品之间可能因其相同的用途、相同的功能而构成商品类似,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5大类的医用营养品与第30大类的非医用营养品类似,第8大类的卷发用手工具(非电),烫发用铁夹与第9大类的电热卷发器类似,也与第11大类的电吹风等类似。甚至商品与服务也类似,如第12大类的陆地车辆与第37大类的车辆维修、第3大类的洗发水与第44大类的美发服务均为类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注册公司来实现创业梦,大多数人也意识到企业打开市场重要因素有商标的存在,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甚至个人都开始注册公司,争分夺秒的抢占市场。简单了解过广州商标注册的朋友应该知道,这是一件办理时间超长,过程还挺复杂的道路,注册前不少朋友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想要了解,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些常见的商标问题,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注册商标要花多少钱?关于商标的常见问题问题一:商标注册费用商标注册的费用在这里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因为这取决于注册商标的方法,有的人是自己去商标局申请注册的,除了商标局收取的官费外,其它的费用花了多少是无法估量的,还有的人是委托了专业公司申请商标的,这里面就会产生代理费用,代理费用取决于代理公司的资质和专业,好的代理公司费用肯定比一般的公司高,但是也绝对是合理的价格。

问题二:商标有效期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开始计算。商标有效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每次续展有限期也是十年。

问题三:商标好处在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过的商标能够有效的区别来源,方便消费者的辨认和选择,所以更有利于企业开展广告宣传和参与市场竞争。还能作为资本投资有偿转让和有偿许可他人使用,促进无形资产不断增值。而且商标从注册之日开始就有法律保护,可以防止别人假冒侵权。

问题四:是否一定要注册对于这点,小编只能说,目前没有什么法律法规规定一定要注册商标,只是对于每个创业者来说,都是想把自己的公司慢慢发展壮大的,如果当自己的公司名声越来越响亮才想起来要注册商标,很可能为时已晚,被他人抢注了,这就是公司的一大笔损失,为了长远的角度来考虑,尽早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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